背景:
近年來,主要依靠政府和“誰污染、誰治理”的原則進行環境污染治理的方式,在日益復雜的環境問題面前顯得乏力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“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”,這是環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創新。 國務院辦公廳2014年12月27日印發《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》,要求堅持排污者付費、市場化運作、政府引導推動的基本原則,大力推行“誰污染、誰付費、第三方治理”的全新治理模式。
概念:
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由排污者通過合同約定方式,委托專業環境服務公司進行污染治理。具體形式包括:
(一)將配套建設的治理設施委托第三方管理運營;
(二)將治理設施的建設和運營委托第三方實施;
(三)將污染物委托給第三方治理;
(四)將環境監測監控委托第三方實施。
污染物第三方治理優勢:
排污企業環保設施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后,排污企業、專業運營公司、環保主管部門、公眾等多方受益。主要表現如下:
(一)環保設施所有者(排污企業)、運營單位(專業環保公司)、監督機構(環保部門)三者之間權責分明、關系明確、互相制約,獨立行使權利,履行職責。
(二)排污企業受益
1、省錢 采用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第三方治理模式,專業化環保運營公司的管理標準是統一的,通過集約化的管理降低運行、維護成本,提高排污企業的服務質量,減少企業的人員和資金的投入。與直接運營相比,環保成本不僅沒有明顯提升,反而提高了設施利用效率,治污效果也會更好。
2、省事 采用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第三方治理模式,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的有關人力、物力、財力、對外協調溝通等瑣碎事情,轉移給了專業環保公司,省事。
3、省心 專業環保公司運營管理服務達到了合同要求并得到環保部門認可后,向專業公司支付服務費即可,不再擔心環保達標問題。
4、緩解資金壓力 排污企業自己經營,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的有關資金,該用時必須的立即甚至提前用,環保罰款需獨立交納。采用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營模式,由于有第三方專業環保公司的投資、運行管理和保障,從而排污企業的資金得到緩解。
5、責任分擔,轉移了環保風險和人力安全風險 采用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營模式,運營合同中明確界定了彼此的責任和義務,由于專業環保公司原因造成損失或影響的,根據合同協議,由專業環保公司承擔。
6、主管部門肯定,維護企業形象 采用第三方運營模式,從根本上解決了環保問題,強化了企業形象和聲譽,維護股東利益,獲得客戶認同,避免了周邊公眾的麻煩。
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能力
我公司憑借多年的環境工程設計、安裝、調試、運營經驗,成立事業部并承攬環境污染治理第三方治理業務,獲得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 “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運行服務能力評價證書”

污染物第三方運營的合作模式
一、委托運營:即業主方將污水處理廠的日常運行管理全權委托運營方負責,運營方負責污水廠的日常管理,設備維修、保養及水、電、藥劑等所有消耗品,運營企業對設施運行效果負責,保證設施正常運行,承擔因技術原因產生的不達標的責任;
二、半委托運營:即運營企業提供日常管理,包括所需人工及技術支持。運營過程中所需水、電、藥劑等消耗品及材料、設備維修更換均由業主完成,運營企業對污水達標排放負責。
三、技術支持:業主負責污水處理廠的日常運行管理,運營方提供技術支持,包括人員培訓,定期巡查,技術指導,異常問題解決等,但不對出水水質負責。




